一、公诉案件
1、担任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辩护人
(1)侦查阶段
会见犯罪嫌疑人,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控告
(2)审查起诉阶段
会见犯罪嫌疑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,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
(3)审判阶段
会见被告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,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,出庭参加诉讼,提出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
2、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
二、自诉案件
担任自诉案件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
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
三、附带民事诉讼
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
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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